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向深圳IVPS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22款SMOK电子烟硬件产品的营销拒绝令(MDOs)。
被拒绝的产品包括装置、吊舱、雾化器和药筒。这是该机构首次严格拒绝一家公司的大量硬件产品。
FDA表示,这些产品被拒绝是因为它们提交时没有使用特定的电子烟液。
在审查了该公司的烟草上市前申请pmta后,FDA认定该申请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允许该产品的营销对保护公众健康是适当的,而这是2009年《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所要求的法律标准。更具体地说,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数据来描述成分递送、产品稳定性和产品滥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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