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经历了多次重要调整。这些变动不仅反映了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揭示了政策制定者对烟草行业结构的深刻影响。让我们回顾一下,从初期的统一税率到复杂的分级税制,这些政策如何塑造了今天的卷烟市场。
二十届三中全会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主要议程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稿。
民间推测说国家马上要出台万亿级消费税改革。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全部直接上交给国家的。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全国消费税的收入为1.61万亿元,占整体税收的比重为8.9%。消费税改革就是,地方没了卖地收入穷哭了,国家就从消费税这个大蛋糕抠出一些分到地方。
卷烟消费税是消费税的主体,接下来一起看一看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情况。
我们历次卷烟消费税调整情况
我国烟草消费税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2015年进行过五次调整。
1.1994年以前烟草与其他行业一样统征60%的产品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卷烟消费税种,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通过这一政策实施,促使烟草生产企业更倾向多生产利润较高的高档卷烟,企业的产品结构由低档向高档转移。“芙蓉王”(1994)、“黄鹤楼”(1995)、“娇子”(1995)、“利群”(1995)等品牌正是诞生或翻新改造于这一时期。
2.1998年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
由单一税率改为差别税率,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这一政策实施后,低档卷烟产销大幅度增加,一些中小烟厂的生产由于减税而复苏。这一时期,卷烟消费税一直按照出厂价从价计征,并且只在生产环节征收。
3.2001年卷烟消费税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税改后将低档卷烟的税率由25%提高到30%,再加上每箱开征150元的从量税,大幅度提高了低档卷烟的税负,体现了“扶大关小”的政策导向。以生产低档卷烟为主的年产10万箱以下的中小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纷纷关停并转,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得以顺利推进。
结语
回顾1994年至2001年的税制调整,可以看到政策如何在市场需求和经济形势之间寻找平衡。这些调整不仅改变了烟草行业的市场格局,也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奠定了基础。下期,我将深入探讨2009年及2015年的调整及其对行业的深远影响,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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