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烟触红线 三条香烟遭查处
案情简述
近日,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化名李某通过微信购买了三条香烟,品牌为“花开富贵”,且未经许可。
执法经过
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将李某约谈至执法点。经讯问,李某承认通过微信购买香烟的事实。执法人员依法对三条香烟进行查扣,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认定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或者储存香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法第27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购买香烟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经查证,李某购买的香烟为免税烟,未缴纳应缴税款,情节严重。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意义
该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非法烟草经营活动,维护了烟草专卖秩序。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购买香烟,逃避监管,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经济秩序。
警示教育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香烟应当到正规的零售店,切勿轻信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低价香烟广告。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香烟,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收购、运输、批发、零售业务。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收购、运输、批发、零售业务,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延伸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销售平台的兴起,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购买香烟的现象屡见不鲜。为规范网络烟草销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烟草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烟草经营活动。
广大市民应提高烟草法律意识,主动抵制非法烟草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烟草专卖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青年报】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