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烟草制品网上订货“视同贩卖”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新规,明确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邮寄、快递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均视为非法贩卖烟草制品。
一、什么是“烟草制品”?
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制品是指以烟草为主要原料制作的用于吸食、嗅吸或者咀嚼使用的制品,包括香烟、雪茄烟、卷烟丝、水烟丝、鼻烟、烟膏、烟弹等。
二、为何禁止网上订购烟草制品?
网上订购烟草制品存在以下危害:
* 破坏烟草专卖制度:网上订购烟草制品规避了政府监管,侵蚀了烟草专卖利润,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
* 逃避烟草税收:网上订购烟草制品可以逃避烟草税收,损害国家税收收入。
* 助长未成年人吸烟:网上订购烟草制品容易被未成年人获取,助长了未成年人吸烟现象。
* 危害公共健康:吸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三、新规的主要内容
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 禁止网上经营烟草制品: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互联网、邮寄、快递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
* 视为非法贩卖:通过互联网、邮寄、快递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视为非法贩卖烟草制品。
* 重罚非法行为:对非法贩卖烟草制品的个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贩卖烟草制品的单位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
四、如何举报非法行为
公民如发现有非法贩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12313进行举报。
五、特别提示
* 明确区分网上订购与赠送:如果只是将所购买的烟草制品作为赠品赠送,不属于非法贩卖。
* 网上订购电子烟不受影响: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尚未明确禁止网上订购电子烟,但建议谨慎购买。
* 遵守法律法规,拒绝网购烟草:购买烟草制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切勿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订购。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新规,禁止网上订购烟草制品,有利于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国家税收、保障公共健康。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网购烟草,共同营造健康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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