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来袭!福建云霄香烟批发网“苍髯如戟”

重大来袭!福建云霄香烟批发网“苍髯如戟”

近日,福建省云霄县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香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苍髯如戟”等6人,查获假冒香烟10万余条,价值2000余万元。

“苍髯如戟”原名王某,今年43岁,系云南省人。他自幼家境贫寒,靠贩卖私烟为生。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逐渐意识到假冒香烟才是暴利的源头。

近些年来,王某在福建云霄设立据点,成立了“苍髯如戟”香烟批发网,招募了一批制假售假人员。该团伙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仿制各种知名香烟品牌,如中南海、红双喜、中华等。

王某的假烟制作工艺精湛,外观与真烟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防伪标识都做得惟妙惟肖。他将假烟批发给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再由这些经销商流入市场,牟取暴利。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王某采取了多种反侦查手段,包括使用虚拟网络地址、频繁变换制假窝点等。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云霄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了“苍髯如戟”香烟批发网的犯罪窝点。在统一收网行动中,警方共出动警力300余人,同时在多个地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缴获假冒香烟10万余条,制假设备10余台,查封涉案资产3000余万元。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团伙在过去3年内,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香烟超过50万条,非法获利1亿余元。其制售的假冒香烟不仅侵犯了商标权,还严重危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假冒香烟的危害不容忽视,它不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威脅了國家的稅收收入,破壞了市場秩序。警方呼籲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假冒香煙線索,共同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健康。

附: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壞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壞軍人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壞其他證件、印章的,處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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