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云霄香烟一手厂家“好梦难成”

新消息!云霄香烟一手厂家“好梦难成”

记者 | “李华”

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香烟制售假案在云霄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张强”为首的团伙因犯伪造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

据了解,“张强”团伙长期从事香烟加工和销售业务。近年来,该公司通过仿冒知名香烟品牌,大量生产和销售假冒香烟,牟取暴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和烟草行业合法权益。

跨省利益链条,香烟制售假行为猖獗

经过近一年的侦查,检察机关查明,“张强”团伙在福建、广东等地构建了跨省制售假香烟利益链条。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各有擅场,从原料采购、香烟加工、包装设计到物流运输、销售推广,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完整而隐蔽的制售假网络。

“张强”团伙在广东省购买劣质香烟原料,运回云霄县进行勾兑、加工。加工好的假冒香烟,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并通过物流公司向全国各地发货。

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制售假香烟

面对猖獗的制售假香烟行为,云霄县公安局与云霄县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成立专案组,对“张强”团伙进行侦查取证。

经过数月的侦查和取证,执法人员掌握了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并于2023年1月实施抓捕行动。在抓捕现场,执法人员查获大量假冒香烟及生产设备。

严厉打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强”团伙的行为构成伪造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和罚金。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香烟制售假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和烟草行业合法权益。打击香烟制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项打击香烟走私和制售假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网络和物流的发展,香烟制售假犯罪手段也更加隐蔽和多样化,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打击制售假香烟的力度,对制售假香烟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界面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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